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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10人简章

文章来源:宿迁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2-09-06 13:17:29


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来龙镇政府委托宿迁市钟吾人力有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一批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身材匀称,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心里素质较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家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人员。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含职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来龙镇人民政府206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征信报告,到制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请报考者严格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

(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对应聘工作认识理解等,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个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递补考察。

(六)聘用

最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宿迁市钟吾人力有开发有限公司(宿豫区人社局直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宿迁市钟吾人力有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来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四、管理及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2600元/月,考核工资1000元/月,缴纳五险,首期劳动合同为3年。考核待遇按内部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记录,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527-80805007

纪律监督电话:0527-80805075

附件:报名表.doc

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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