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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宿迁沭阳籍教师回调公告

文章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19 13:10:00


2022年沭阳籍教师回调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沭阳籍教师回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 沭阳籍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技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 学科须符合我县统一发布的岗位要求;

6. 应是原单位已转正人员;

7. 入职以来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计划人选:

1. 在编不在岗的;

2. 违反师德师风受到查处的;

3.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

二、岗位设置

需求岗位原则上设置在有空编且有需求学校。岗位情况详见《2022年沭阳籍教师回调需求岗位表》(附件1)。

三、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时间:2022年7月20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沭阳县人社局1109室(沭阳县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11楼,0527—83595162),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员户籍在沭阳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员户籍在沭阳的不需提供);

⑷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⑸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 《转正定级审批表》等相关转正证明;

⑺ 入职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年度考核证明;

⑻ 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⑼ 《2022年沭阳籍教师回调个人申请表》(附件2)。

以上证件只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三)综合考核

相同岗位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发布的岗位需求人数时,可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若相同岗位申请人数超过发布的岗位需求人数,将视情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四)体检

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根据需求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沭阳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回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一次性递补。

(五)手续办理

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后,体检合格人员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办结所有调动和档案移交手续。调出手续由本人与原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等相关部门协商办理,调进手续由沭阳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办理。个人档案和手续齐全后,由沭阳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四、相关说明

1.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

2. 本次工作涉及的所有信息均会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请务必随时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因个人原因延误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⑴ 申请人员前7天,无在高、中疫情风险区经停历史,否则,不予参加。⑵ 提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方可参加。⑶ 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⑷ 独自进入相关场所,不带陪同人员。

五、纪律监督

本次工作所有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939897。

六、本公告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沭阳籍教师回调需求目录(20220719)

附件2:2022年沭阳籍教师回调个人申请表(20220719)

沭阳县人社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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