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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南通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3-06-13 09:33:35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工作地点

年龄

学历

专业

招聘对象

相关资格条件

01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专业技术

1

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至2005年5月)

本科及以上

计算

机类

不限

1.具备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掌握电脑软、硬件知识,能够处理出现的具体问题。

市区

02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综合辅助

1

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表过文章。

海门

03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汽车驾驶

1

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高中及以上

不限

不限

1.具备C1证以上(含C1证)驾驶证,3年及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具备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及熟知年检、保险等办理流程;近三年内无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行车的生理、心理、传染性疾病病史;

3.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市区

二、招聘人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本职工作,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03驾驶员岗位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中共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证明,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四)资格审核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报名联系人:顾老师,报名电话:0513-83529226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考核思想政治基础理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能力素质等。笔试设定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按照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设定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录用

(一)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地点安排。

七、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3915、0513-59003732、0513-85524441。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01岗位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9003726。02和03岗位由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524440。

附件: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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