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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通职业大学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南通职业大学 | 发布日期:2024-05-27 15:40:10


  2024年南通职业大学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2024年南通职业大学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已经结束,根据《2024年南通职业大学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体检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和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已提供的除外)。
 
  3.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400元/人)收取,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4.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其他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附件1:2024年南通职业大学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
 
  南通职业大学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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