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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市第一中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京市第一中学 | 发布日期:2024-09-27 09:15:41


  南京市第一中学2024年9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高中部北校区:学生发展处职员1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南京一中校园网(http://www.njyz.net)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高中部北校区学生发展处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5.专业与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文秘、中文、历史、思政、教育、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不得应聘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1日。
 
  2. 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材料包括:《附件: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个人简历一份、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 材料寄送截至日期:2024年10月11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4. 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南京市第一中学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7209,邮编:210001。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 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学校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南校区(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
 
  7.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8.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 面试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南校区(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
 
  10. 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
 
  11. 结果通知:面试结束后,学校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三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8187209;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许老师。
 
  监督电话:025-68187208;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招聘人员信息表.doc
 
  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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