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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淮安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24人公告

文章来源:淮安市总工会 | 发布日期:2023-08-21 10:04:47


  2023年淮安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社会化运作,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工办〔2019〕84号)要求,淮安市总工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在核定编制之外、主要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淮安市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22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如职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各级工会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聘用为本级或其下级工会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二、报名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一)岗位查询
 
  招聘计划、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22日09:00-8月2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2日09:00-8月25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22日09:00-8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由招聘单位及市总工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市总工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11:00。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总工会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9月14-15日9∶00至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7-8366856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工会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2.笔试时间
 
  2023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面试前,由市总工会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②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huaian.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淮安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huaian.gov.cn/)公布体检人选信息。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zgh.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因考生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根据前述程序按缺额数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录用后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社工标准,具体执行标准由市总工会和县区总工会共同研究确定。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972931、0517-83986007。
 
  考务咨询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7-89668829。
 
  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2023年淮安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023年8月18日
 
  淮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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