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做好福利院孤残儿童养育、康复等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盱眙县儿童福利院招聘护理员4名。
招聘条件: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有相关资格证者优先(社工证、护理证、育婴员证等),有照顾婴幼儿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年龄45周岁以下。
2.盱眙县儿童福利院招聘康复师1名。
招聘条件: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有康复师资格证,从事康复工作,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年龄40周岁以下。
3.盱眙县儿童福利院招聘早教老师1名。
招聘条件: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有幼师资格证、教师证等,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员(需上夜班,轮流值夜班制度)。
二、工作职责
按照对应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8月19日—9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1:45,14:00—18:00,到盱眙县儿童福利院门卫室报名,地址:盱城街道天鹅湖路28号(瑞康医院对面),由盱眙县儿童福利院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2022年盱眙县儿童福利院编外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并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察
1.按照应聘岗位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民政局临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8262692
六、本方案由盱眙县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