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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不进编)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2日之间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或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7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日),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日),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的,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取得。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24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jw.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3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6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0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类别分为管理类、其他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和经济类(统计及其他),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具体详见岗位表。其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试卷相同。
笔试考试大纲参照《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
2.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复审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有其他面试方式的详见岗位表考试方式说明。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9-86607806
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19-81087659
3.常州市中医医院 0519-89896983, 89896918
4.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0519-69807027,69807038
5.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0519-88581822,88581621
6.常州市儿童医院 0519-69808055
7.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0519-69800515
8.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19-85220509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