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湖南 > 永州

2024年湖南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道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4-07-18 13:44:39


  道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书记员2名,辅警6名。
 
  二、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辅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退役军人优先;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具备一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6.身体健康,能适应警务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 9:00-17:00
 
  3.报名地点: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4办公室)。
 
  4.①个人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填写《道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打印出来后手写签名并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同时电子档(不得更改报名表格式,电子照片与粘贴照片一致)发送至邮箱463372581@qq.com。
 
  ②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④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岗位技能(体能)测试,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跟法律基本常识为主;
 
  2.书记员需进行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跟法律基本常识为主,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考试卷面分*50%+每分钟打字数(超过100按100计算)*正确率*50%。
 
  3.辅警需进行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跟法律基本常识为主。体能测试全部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失去面试资格。
 
  4.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与面试对象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面试以访谈或面谈的形式组织,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面试。主要了解是否符合招录条件特别是政治性要求,是否有意愿到法院工作、是否具备工作岗位的基本能力,是否能够接受法院管理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提供相关信息,区分对工作岗位的合适度。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聘任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需要提供户籍地或经常居所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说明,核查是否列为失信名单等。
 
  (六)研究决定
 
  由道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录用后1个月内完成劳务合同签订,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用工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续聘。
 
  (九)候补
 
  进入面试未被录用人员建立备用人员库,当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候补对象,完成相应录用程序后录用。
 
  四、薪酬待遇
 
  岗位待遇参照本院现有同岗位临聘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法院将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746-5229396。
 
 
  道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