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永顺县卫健事业人才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卫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2022年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18周岁以上指2004年9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9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现户籍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自治州;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现户籍应为永顺县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永顺县,户籍认定时间2022年8月12日前。正在湘西自治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湘西自治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州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8.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sx.gov.cn/)的“2022年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内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按岗位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专业认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卫健主管部门认定。
5.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35×45mm,20KB以下)。
6.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提交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或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7.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确认(手写),用于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
五、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2022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6:00,由报考人员登陆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的“2022年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18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永顺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卫健局或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定同意后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 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出现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
六、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试卷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相同的,则依次往前一道题类推。因报考人员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审查权限。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户口簿,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编制内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及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公开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体检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规定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如考察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予递补。
九、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聘用对象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须在单位服务满6年(含规培期),在此期间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报考永顺县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所(办)和永顺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由县卫健局按考生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工作单位。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本招聘公告由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743-5238162(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13762113911(永顺县纪委监委派驻永顺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