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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选调91名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8-08 08:59:08


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改善我县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师资紧缺现状,合理调配师资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编教师公开选调91名教师进城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三年的在编教师(有服务期限的除外);

4.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二)具体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岗位要求按照附件1其他要求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调动工作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为确保公平公正有序,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县教体局及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公告和相关选调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永顺县灵溪镇第二完全小学教学楼一楼。

3.报名方式: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岗位级别原则上与选调岗位级别相吻合,高职需低聘。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相应教学工作的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考教研员的须提交上级相关部门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如有多项任职选项条件的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复印件);报考档案管理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3)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提供《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证明》(附件3)。

5.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情况,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重新确定选调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6.资格审核:县教体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选调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三)考试

1.选调考试方式:笔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县教体局阳光服务大厅(一楼)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教学或岗位必备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5.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成绩公示。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依次确定;若再相同,则依次往前一道题类推。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与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县教体局将研究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下发聘用通知,各选调学校按相应选调岗位等级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自聘用之日计算,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八、选调纪律

1.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禁止使用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

2.单位出示证明时需认真审核,因审核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杜绝不正之风。涉及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纪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公告》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为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特设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0743-5228210

县教体局人事股:0743-52223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7日

附件1:《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docx

附件2:《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证明》.docx

附件4:《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docx

附件5:《2022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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