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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1人公告

文章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05 10:41:25


2024年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卫健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直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州人才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并报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健事业单位11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引进原则
 
  本次公开引才工作由中共永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指导,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永顺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引进计划
 
  引进岗位计划数、最低学历要求、年龄、其他要求等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永顺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具体条件说明
 
  1.最低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研究生(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限湘西自治州籍)。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入学考试录取的“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最低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2.报考人员年龄需满18周岁,具体要求见岗位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现役军人;
 
  8.永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引进对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需在进入考察程序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sx.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同步发布到省内重点医学类高校网络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考生到指定的两个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一:长沙市维也纳国际酒店(长沙五一广场店)(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庆和里27号,距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东校区约500米)。
 
  联系电话:17774323466 13378937317
 
  报名地点二: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永顺县猛洞河路10号)。
 
  联系电话:13574353031 17774376428
 
  3.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持以下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本人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或证明;
 
  ⑦留学归国人员,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⑧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⑨县外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
 
  4.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了解本人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等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报考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合的岗位。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直接考核。
 
  根据岗位类型由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医学专业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考核主要是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读题时间5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实行量化评分,总分值100分,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开考比例:按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引进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经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不设置开考比例。
 
  3.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将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复试方式确定。若引进岗位考核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核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按上述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相关事项将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档案,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若发现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人员名单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作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及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有以下优惠待遇。
 
  (一)安家费。由县人民政府按以下标准发给安家费:“双一流”全日制本科1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费于试用期满转正后一次性发放。
 
  (二)服务性奖励。三年聘用期内(含试用期)享受服务性奖励,由县人民政府分年度按以下标准发放: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6万元;“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三年3万元。
 
  (三)住房保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规定服务期内(含试用期)优先安排入住人才楼公租房。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公告由中共永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3—5225630 (永顺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13762113911(永顺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
 
 
 
 
  中共永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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