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湖南 > 湘潭

2024年湖南韶山市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韶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7-16 10:11:03


  韶山市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韶山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在韶山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单位与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个岗位共7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韶山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后称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岗位计划分为A、B两类专业技术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只需面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1.A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中名优教师5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人。“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年度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A类岗位考生: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前)的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
 
  ③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④近五年内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⑤近五年指导学生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所报岗位学科县市级一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
 
  注:“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指从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2.报考B类岗位考生:
 
  ①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②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③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中职)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7.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公布。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报名浮窗按照报考须知填写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或扫描件: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学位证(报考B类岗位考生必须上传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放宽年龄条件的需上传);⑥任教工作经历证明(报考A类岗位按附件2模板,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⑦报考A类岗位(名优教师)考生需上传1项以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 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以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但必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提交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二)笔试
 
  1.B类岗位须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打印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9:00至2024年7月29日24:00。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
 
  5.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A类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B类岗位按照3: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出现并列成绩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官网通知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B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3:1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②A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到2: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题占30分,试教占70分。当A类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时(不含40人),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先进行答题,第二环节再进行试教,根据答题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同一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答题成绩时,并列人员都进入试教环节。当A类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内(含40人)时,所有面试对象答题和试教同时进行。①答题:现场答题。②试教: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B类岗位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题占30分,试教占70分。①答题:现场答题。②试教: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A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总成绩。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在韶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上的相关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招聘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731-55682004,监督电话:0731-55682581。
 
  附件:1.2024年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
 
  3.韶山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