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等5所“民转公”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教职工配备工作,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稳定,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发展,现就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等5所"民转公"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学校、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9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及计划数分别见《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2)、《衡阳市第十七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3)、《衡阳市第二十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4)、《衡阳市船山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5)。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其中,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月4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月4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
(四)执业资格证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五)专业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报,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
(六)其它要求
近三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且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1月4日(含)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工资发放流水明细清单(银行提供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至2024年1月4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6.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4日至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3日至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报名地址
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体育馆(华新开发区延安路32号)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市成章实验中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3974756680、唐老师15674722259;
市船山实验中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13762411047、刘老师17726169966;
市十七中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13317349332、潘老师18163881357;
市二十中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5575550931、邹老师15727452372;
市船山实验小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15073481563、向老师13762440033;
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734-8811335或0734-8811312;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0509。
4.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资格初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等5所"民转公"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4年1月31日)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执业资格证(要求具备执业资格证的岗位还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⑥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⑦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及大学成绩单(含师范教育专业课程)盖章复印件;
⑧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⑨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工资发放流水明细清单(银行提供的)。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高级教师职称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部分紧缺的学科经过教育和人社部门认定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
"绿色通道"招聘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或系高级教师职称岗位,设置考试综合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普通招聘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考试综合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弃权者或因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均不进行递补。
(三)考试
1.考试对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
2.考试方式
①报考"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者
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若因报考人员过多,将按每组20-40(含)人随机抽签均匀分成若干个初试组,先进行初试淘汰,初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每个初试组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加试对象(即每个初试组排名靠前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进入加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加试,加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
②报考普通招聘岗位者
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和笔试,先面试再笔试;非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笔试,先结构化面试再笔试。普通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65%+笔试成绩×35%。
普通招聘岗位若因报考人员过多,将按每组20-40(含)人随机抽签均匀分成若干个初试组,先进行初试淘汰,初试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每个初试组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加试对象(即每个初试组排名靠前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进入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加试,加试成绩为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
普通招聘岗位根据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加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岗位计划1:1.5(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员。
3.考试内容
①面试(结构化面试)内容:面试(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专业技术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看题、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②笔试内容:普通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分学科(专业)分别制卷,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报考"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报考普通招聘岗位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负责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教育局审定,报市人社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学校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原则上须最低服务3年。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委编办、衡阳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看通知,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衡阳市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