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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苏仙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7-15 12:05:16


  2024年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教育局党委研究,报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4年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2024年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公开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3.公开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苏仙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6.近3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开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且在本公告发布时须教师资格证注册合格。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5)、《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6)。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苏仙区教育局研究认定。
 
  (4)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苏仙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流动调配办法(试行)》规定中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情形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苏仙区教育局(苏仙区郴县路177号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三楼)0339B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内容。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1)本人打印填写并签字确认的《2024年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打印填写并签字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通报、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取得学历证的提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及以后取得学位证的提供)。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4.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本次选聘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等信息是否确认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或调往苏仙区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4)由选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5.取消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于2024年7月25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结构化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与排名。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与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三)考察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经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五)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苏仙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选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苏仙区政府网站查看选聘公告及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选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表》,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表》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诚信参与选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考察或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公告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选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选聘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2.选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1.严肃处理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选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职。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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