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劳动合同法》《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面向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2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说明: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专业符合《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规定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www.jobgov.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此次报名阶段将不设置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周三)9:00-11月17日(周五)17: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周三)9:00-11月25日(周六)9:00,没有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23年11月29日(周三)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www.jobgov.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1月30日(周四)(9:00-12:00)到长沙市民政局人事处31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1月30日(周四)(16: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大作文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3.考核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1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即为考核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民政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及相关手续办理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在长沙市民政局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民政局人事处0731-88665450
2.监督电话:长沙市民政局机关党委0731-8866546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