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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450人公告

文章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9-01 12:06:37


长沙市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我市共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50名,其中战斗员380名,驾驶员70名。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基层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长沙市消防救援队伍;
 
4.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7年9月29日至2005年9月28日之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7周岁(出生日期为1995年9月29日至2005年9月28日之间)。具有临床和护理专业、消防、汽修、电工、新闻、体育教育和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驾驶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9月29日至2003年9月28日之间;驾驶员需取得B2、A2、A1地方驾照满一年(已过实习期),同等条件下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聘用;
 
6.身高162cm及以上;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9.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三、报名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长沙智慧消防网(www.cszhxf119.com)、长沙人才网(www.cshr.cn);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10时至9月28日12时;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点击进入“长沙市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信息不得修改,请务必确保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准确性。报考人员凭注册账号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查询招聘进度,打印各个环节中所需资料;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基本条件、报名信息不完整、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清晰的,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通过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或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网上报名期间,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请及时查看“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的招聘进度。报考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的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他人代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10月8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9:00-12:00  15:00-17:3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沙市开福区学堂园路156号)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系统双面打印的《长沙市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名系统双面打印的《长沙市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填写完整并盖章签字;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核,如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日期前5天);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需提供退出审批表复印件(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
 
(8)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提交支队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证明等材料;
 
(9)驾驶员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须在《长沙市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上本人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7:30时,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政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健康承诺函》(附件3)。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战斗员岗位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9日-13日打印准考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请于10月9日-18日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驾驶员岗位须额外携带驾驶证原件)。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招聘进度和相关考试公告,按公告要求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内容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分、秒)为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秒)和100米跑(秒)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厘米)和立定跳远(米)两项任选一项。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体能测试项目的选择,体能测试的项目根据报名表上的项目进行,报考人员须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完成必考和自选项目,任意一项测试无有效成绩的均不参与排名,请在报名时谨慎选择,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年)》(附件1);
 
3.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4.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二)驾驶考试(驾驶员岗位)
 
1.内容:驾驶技能测试(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道路驾驶)和体能1000米跑测试;
 
2.标准:完成1000米跑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3.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4.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1.内容: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
 
2.标准: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战斗员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4.驾驶员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5.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如因天气等其他因素影响,体、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时间需调整时,网上另行通知。
 
以上考试具体安排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看。
 
六、体检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根据体、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进入体检。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自行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查询结果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2.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3.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身高要求为162CM及以上;
 
4.费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合格并分配到消防救援站的,凭体检发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报销,复查费用自理,不在报销范围内。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如有调整,网上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与补录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根据现场资格复审结果和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参加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1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集训未报到或集训期间离职以及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查不合格,导致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将在集训1个月内按照测试综合成绩排名进行1:1补录。
 
八、相关待遇
 
1.执勤岗位战斗员月收入待遇约为6500元以上,执勤岗位驾驶员收入约为7700以上,收入(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发放各类奖励经费,培训期间统一发放培训津贴;
 
2.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
 
4.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站管理和技术岗位,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200元-2000元不等);
 
5.正式聘用人员在职期间,遇有国家消防员招聘时,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政策,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放宽招录年龄(具体要求以当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简章为准);
 
6.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7.正式聘用人员实行“三班两运转”执勤模式,即上班两周休息一周;
 
8.入职满6年的已婚队员,且夫妻双方在长沙地区无房的,可申请居住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公寓保障用房;
 
9.入职期间,家庭特别困难的优秀专职队员,可参照行政编消防员标准申报爱心优抚基金;
 
10.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长沙享受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和景区浏览门票优惠政策;
 
11.加入工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12.聘用人员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长人社发〔2020〕32号文件)执行,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消防关系”等特殊情况。除报考人员交给医院体检费用外,招聘工作全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形式费用。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如有任何中介机构以代招、培训等名义代理消防员招聘的均为虚假信息。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长沙市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声明》(附件4)。
 
十、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请报考人员通过长沙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沙智慧消防网(www.cszhxf119.com)、长沙人才网(www.cshr.cn),登陆“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及时关注掌握此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报考人员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
 
(三)公示聘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三年内的招聘资格;对2020年8月31日后离职的,取消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资格;
 
(四)训练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入职培训期间凡是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病史的以及个人身体出现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 发现的)和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0731-82686151、82686174
 
2.监督电话:(仅接受举报、投诉)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907930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0731-82686156
 
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述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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