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30周岁(1993年4月后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6、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有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不得应聘书记员岗位;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9:00起至2023年4月2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发送至报名邮箱kfqrmfyzgs@163.com,邮件标题按“报考者姓名”填写。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线上报名资料和邮寄报名资料后即进行初审,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初审。
(二)考试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形式为听打测试,考试时长为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70字/分钟,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听打考试使用双头(话筒和耳机插头必须分开)、3.5毫米、普通台式电脑双声道有线耳机。考场不提供耳机,请考生自带!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未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察和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毛发检测证明(毒检);如持有律师证或律师实习证的,需在办理入职前注销挂靠律所手续;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合格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所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对其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分月考核。
四、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31-84816586。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