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司法局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可以解聘。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年薪制。中级雇员年薪每年7-11万元,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1.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2023年长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4月5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http://changshasfj.pzhl.net)。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作为附件。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周四)9:00-4月10日(周一)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6日(周四)9:00-4月11日(周二)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20日(周四)9:00-4月22日(周六)9:0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一科,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23年4月25日(周二)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changshasfj.pzhl.net)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4月27日(周四)(14:00-17:00)到长沙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710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4月28日(周五)(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及相关手续办理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司法局干部处:0731-85409853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647436833
3.监督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机关纪委:0731-8540985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1.《2023年长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市司法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