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解聘记录。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未被判刑处罚。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未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公众号发布,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一)35周岁以下指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及报名岗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允许更改所报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邮箱地址: csjgzd@163.com
3、报考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
(1)《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普通雇员报名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
(3)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扫描件
(4)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均为JPG 格式,请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将组织进行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七、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初审合格者进行统一笔试,笔试题型为选择、判断、案例分析及写作,卷面总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较高者入围,入围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根据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二)拟录取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需与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疫情防控
1、请考生于考前实名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考前再次确认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状态,是否带*,确保考试入场时能正常出示,并提前打印好考试日期前一日的健康码、行程卡截图,交考室监考人员。
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及时准确填写《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考生个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交所在考室监考人员。
3、核酸检测证明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
(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
4、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和考试中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5、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扫描“湖南省场所码”获得“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合格,且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1)无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考区所在市州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考前10日内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考前10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考前10日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考前7日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监所管理支队政工科0731-84091538
2、监督电话:监所管理支队监察室0731-840915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