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长沙县卫健系统编外医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县卫政发〔2024〕3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到2024年9月11日;护理应届毕业生可凭2024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五)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或培训方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纳入长沙县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编内和编外管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本土化培养的乡村医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实施步骤
报名(含资格初审)—临床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成绩单)、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报请长沙县卫健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含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及职数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若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临床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进入临床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各招聘单位制定,考核时间为5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敬业精神等。具体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临床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临床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临床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四)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综合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临床考核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临床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长沙县卫健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合同签订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县卫健局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编外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人员待遇及其他
人员待遇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编外人员标准发放,人事档案均委托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六、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 位 |
报名地址 |
联系电话 |
长沙县黄兴镇卫生院 |
长沙县黄兴镇卫生院综合科五楼办公室 (长沙县黄兴镇接驾岭社区208号) |
0731-86886243 |
长沙县金井镇中心卫生院 |
长沙县金井镇中心卫生院4楼财务室 (长沙县金井镇金福路278号) |
0731-86200359 |
长沙县江背镇五美卫生院 |
长沙县江背镇五美卫生院2楼办公楼财务办公室 (长沙县江背镇五美社区130号) |
0731-83573278 |
长沙县春华镇卫生院 |
长沙县春华镇卫生院门诊3楼财务室 (长沙县春华镇金鼎山社区) |
0731-86969481 |
长沙县安沙镇卫生院 |
长沙县安沙镇卫生院中医馆3楼综合办公室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社区199号) |
0731-84028120 |
长沙县开慧镇白沙卫生院 |
长沙县开慧镇白沙卫生院3楼财务室 (长沙县开慧镇李家山集镇) |
0731-86441055 |
长沙县黄兴镇干杉卫生院 |
长沙县黄兴镇干杉卫生院四楼财务室 (长沙县黄兴镇干杉社区杉岭北路22号) |
0731-86841120 |
监督电话:长沙县卫生健康局,0731-84015702 (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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