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漳县县直公立医院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为南漳县人民医院等3家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南漳县人民医院、南漳县中医医院、南漳县妇幼保健院3家县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南漳县县直公立医院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6.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南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报考学历条件为“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3.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审核。对于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归入相应大类的相近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能否报考。招聘单位在保证审核尺度一致的前提下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三、报名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2023026-2023030号岗位面向引进的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由招聘单位对通过校园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试岗后考核聘用。
(一)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岗位(2023026-2023030)由考生直接联系各报考单位报名,其他岗位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南漳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刘清明,电话0710-5262436;
南漳县中医医院联系人:秦承,电话13986318518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2月8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3年12月8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00至12月8日18:00,资格初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2月9日18∶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50元面试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岗位资格条件有执业、职称、规培要求的,请将相关证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5.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6.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退费)确认、考务事宜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报考条件、岗位等事宜咨询各招聘单位。
南漳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刘清明,电话0710-5262436;
南漳县中医医院:联系人,秦承,电话13986318518;
南漳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施涛,电话13697205968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前,对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证、职称证等资料进行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1、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缴费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36号(南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旁、原南漳县徐庶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与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
(5)执业医师证、规培证、职称证;
(6)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7)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考生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招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最低可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面试;招聘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需形成竞争,否则核减或者取消岗位计划。对报考人员过多的岗位,将另行公告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按医疗卫生类(E 类)设考。根据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通知发放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所报考的医疗卫生岗位应具备的综合分析、岗位认知、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应变处置等综合能力;2023025号财会岗位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分析、岗位认知、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应变处置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高低排名时,依次按学历高、学位高、执业证取得时间先后、规培证取得时间先后、职称高低及取得时间先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排名在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统一组织。体检应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六、聘用和管理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二)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特别提醒: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考生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