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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襄阳高新区中小学校与部属高校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公告(24人)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3-24 14:52:37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报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高新区部分中小学校面向部属高校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对象

  签约对象为部属高校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签约数量与专业要求

  1.签约数量:区内7所学校计划签约部属高校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4人,其中,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襄阳市米芾中学、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各签约2人、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和襄阳高新区魏庄小学各签约6人、襄阳高新区米庄小学和襄阳高新区第一中学各签约1人、襄阳高新区米庄中心小学签约4人。

  2.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签约方式

  采用两种签约方式,一是有关中小学校到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签约会,与部属高校公费师范2025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二是部属高校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到有关中小学校考察后签订就业协议。

  当一次意向签约人数超过剩余计划签约数量,则该次意向签约的毕业生需参加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所组织的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从现行教材中选题,当场出题、备课、试讲和评分)。面试得分较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果出现需要面试的情形,面试时间则安排在2025年4月上旬。

  四、签约时间

  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有签约意愿的毕业生可与区教育主管部门(即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10-3755692。

  六、有关事项

  1.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于2025年8月20日到签约单位报到,否则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2.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和招聘单位如果违反就业协议,应当向对方支付协议约定的违约金。

  3.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从2025年9月起正式受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6年),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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