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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竹溪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3-03 16:51:46


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为适应消防事业发展,满足大队所属消防站点(鄂陕大道消防站、第二消防站、化工园区消防站)执勤的需要,2023年启动招聘专职消防员10名(驾驶员2人,战斗员8人),主要从事一线执勤和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退役军人优先,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职业发展前景

消防救援队伍是总书记亲自授旗并致训词的光荣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始终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分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等级、薪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工作能力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军人享受优先招聘、重点培养、累计工龄等优待政策,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5、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自考学历),战斗员年龄18至30周岁,驾驶员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大于3年)。6、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有车辆维修、驾驶证C照以上、通信、体育、厨师等专业技能(具有相应资质)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3月3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3、报名地点: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鄂陕大道)值班室、新界中心5楼的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大队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均可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消防大队座机2729614、段指导员15171380005;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王经理15272285431。

4、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所提供资料将进行审查。

(二)初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2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面试在消防大队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初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报名人员需前往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中培训:初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消防大队组织开展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六)签订合同:用工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正式工资为3400元/月/人以上(缴纳“五险”后),持有相关国家认证技能证书可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增资,并根据工作年限进行适当调整(全日制大专及退役士兵、消防员入校时间及服役年限可计入首次定级)。

(三)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

六、其他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

(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以上时间及事项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鑫道人才”公司公众号。其他未尽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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