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县委编委批准的用编计划,结合竹溪县2022年首次招录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的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2年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具体分布如下:
竹溪一中6人。其中数学2名,物理2名,历史1名,地理1名。
竹溪二中9人。其中数学3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1名,体育2名(篮球方向1名、羽毛球方向1名),舞蹈1名。
竹溪职校8人。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计算机基础1名,音乐2名(乐理方向1名,钢琴方向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语文岗位的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报考数学岗位的限数学类;报考英语岗位的限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报考物理岗位的限物理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报考地理岗位的限地理科学类;报考历史岗位的限历史学类;报考政治岗位的限政治学类、哲学类;报考舞蹈和音乐岗位的限音乐舞蹈学类;报考体育岗位的限体育学类;报考计算机基础岗位的限计算机类。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不限专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因受疫情影响,教师职业资格可以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应聘,但应当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竹溪县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溪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并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中阶段学校的工作需要;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及本县解聘、辞职、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4、已纳入竹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第一批)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考试安排
1、报名、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各招聘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一中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5997838643,邮箱1721614438@qq.com;二中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926192333,邮箱175861563@qq.com;职校联系人高老师,电话13636211305,邮箱771279677@qq.com)。
报名考生也可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填写好的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扫描件上传到各招聘学校负责老师处进行网上初审。
2、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复审需携带所有报名证件的原件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3、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教育专业、语言表达、教学专业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纳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择优录用。
4、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5、开考比例。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6、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通过竹溪政务网公示公告栏发布(http://www.zhuxi.gov.cn/)。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通知考生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据考生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或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或其他手续。
八、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九、其它事项
1、考生应遵守本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