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详见《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十八周岁及以上;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
(七)有违反教师资格行为的;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腾讯文档报名(https://docs.qq.com/form/page/DYWxQbEpGS1RRSVZj),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月5日9:00开始报名,2022年1月10日17:00报名截止。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步开展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岗位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根据专业紧缺情况提出取消、核减、保留岗位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
岗位调整情况和初审合格人员情况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E01至E10)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招生政策等,总分100分。
3.笔试通知与成绩均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二)面试
1.教师岗位(E01至E10)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按照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人选,面试通知发布前,有考生弃权的,根据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工作需要,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通知发布后,因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面试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形式:教师岗位(E01至E10)采取专业能力展示、专业理论交流和说课或模拟授课等方式进行;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采取招生策略解说和模拟招生宣讲方式进行。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时同步进行资格现场审查,参加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报名时未能取得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2.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成绩发布
1.考试成绩计算:
(1)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教师岗位(E01至E10)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末位并列的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照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3.总成绩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三)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四)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由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复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拟聘用公示
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bjhart.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人员纳入市级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潜江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觉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对报考条件、政策和考务的咨询,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28-6247241。
(三)监督电话:江汉职院纪委办:0728-6246600
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迅速与学院人事处联系,及时更正,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本公告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