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2〕34号),为做好鹤峰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鹤峰县乡镇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8个,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鹤峰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0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feng.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资格审查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容美广场政府大楼616室)。
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鹤峰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资格审查材料除资格认定表要交原件外,以上其余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选岗测试及选岗
1.测试方式:笔试
2.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与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场者视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测试地点等待成绩。
4.选择岗位。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现场等候测试成绩和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名单详见附件1)。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体检
县人社局及时组织通过考察的入围对象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对象确定后,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feng.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招聘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五、防疫措施
考核对象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核对象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feng.gov.cn/)为本次考核招聘公告、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核对象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5281229
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607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