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2024年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业州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业州镇部分学校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现面向县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及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选聘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不含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2021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视作已满)。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其中县教学研究指导中心教研员3名、县电化教育仪器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教师2名、县实验小学教师4名、县民族小学教师2名、业州镇部分学校教师1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建始县2024年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业州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3.近三年来(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县直学校(园)、业州镇学校、长梁镇原长梁片区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县直学校和业州镇学校选聘岗位;
2.县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二级单位的选聘岗位;
3.2023年县外调回教师;
4.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303室)。
3. 报名参加本次选聘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反之,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资格。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始县2024年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业州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报考教学研究指导中心的考生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订好后上交。
(二)资格审查
各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业州镇中心学校负责所辖选聘单位的资格审查),审查注意以下事项: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建始网”上予以公告。
(三)组织考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和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计时工具等其他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计时工具等个人物品要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
(3)笔试考生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和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开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从高到底、年龄从大到小、教龄从长到短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情况都一样则再组织一次考试)。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自动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在中国建始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内同系统、同行业之间流动且职岗相符,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2024年选聘到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业州镇部分学校的工作人员三年之内不得申请调动(含各类考试)。
建始县教育局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