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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招聘教师207名公告

文章来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07-08 17:25:39


驻马店市驿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招聘员额制管理的幼儿园教师47名。

一、招聘计划岗位和数量

(一)全区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

1、初中教师30 名。

2、小学教师13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22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员额制管理的幼儿园教师47名

员额制管理幼儿园教师47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22年驿城区招聘员额制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附表2)。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报考者(研究生除外)均为未就业毕业生;

5、年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申报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相近(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凭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可以参加教师招聘。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2022年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2年7月20日10:00至2022年7月23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9日上午9:00至8月1日上午9:00登录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学科可以根据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降低比例。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门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再加4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4日工作时间内向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在编在岗研究生可不提供就业报到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到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解放路西段驿城区政府一号楼四楼410)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2022年毕业尚未拿到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学校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学校电话),一旦录用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体、音、美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1、报考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专业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在编岗位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和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录用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 0396—365112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6—2828335

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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