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学校发展,经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被誉为“江南北国、北国江南”的河南省信阳市新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传承于1903年创立的豫南道立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10余年办学历史。200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职教攻坚计划工作先进单位、省品牌示范性高职院校、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办学声誉和水平在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学校占地面积2025.43亩,建筑总面积70.92万平方米,现代化的校园气势恢宏、雄伟壮观、环境优美。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检验技术学院、药学院、旅游学院等19个教学院部,开设有医药卫生、文化教育、应用技术和商贸服务类四大专业集群,65个普通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2.3万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的要求。本公告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底;
6、国外学历为世界排名(QS)前500名院校毕业生;
7、对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实行一人一策的招聘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51名,所需岗位专业(方向)详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告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xyvtc.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8日。本次招聘的后续通知信息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公告和通知,因应聘者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影响应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3、报名程序如下:
(1)登录信阳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xyvtc.edu.cn/)网站,认真阅读《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2)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2022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3)报名申请提交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4)考生报名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考生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6)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对我校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由我校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8)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超过6:1(含6:1)的岗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但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6:1的岗位,则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公告。
1、笔试
(1)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信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自信阳市入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同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
不进行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面试公告)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取消核减岗位、需笔试岗位、笔试时间、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登陆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5、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学历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师德失范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任与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校提出拟聘意见,报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入编、入职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享受在职在编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科研场所和设备。其配偶符合入编条件的经公开招聘录用后办理入编手续、不符合入编条件的按编制外用工人员安置。学校协助办理其未成年子女转、入学手续,同时享受下列相应待遇:
1、安家补贴:30-40万元;
2、科研启动费:以项目评审的形式资助。人文社科类专业8万元,医学、理工类专业15万元;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每项增加5万元,国家级项目的主要参与人(第二、三名)每项增加3万元;
3、高层次人才津贴(生活津贴):1000元/月;
4、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5年内享受副教授待遇;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5年内享受教授待遇;
五、纪律要求
1、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3、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4、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
5、本公告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76—6281780 6280058(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联 系 人:曾老师 陈老师 王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