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年度用人计划,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硕士研究生9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新乡医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学科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7个门类,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拥有河南省A类特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21个;现有本科专业35个,拥有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1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20个,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省级44门;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1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22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2020年,学校“免疫与模式动物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获批国家“111计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人事工作部、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相关学院(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工作部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新乡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01、202岗位招聘“双师型”人才,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新乡医学院官网(http://www.xxm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我校官网或人事工作部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通知,按要求做好相关事宜(若本人未能及时阅读相关通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站:https://s1uvyfdtdz.jiandaoyun.com/f/6533a79f3761f7f4e9c1dd4a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个人报名信息,查询端https://s1uvyfdtdz.jiandaoyun.com/q/6533a79f3761f7f4e9c1dd4a。
3.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臧老师 黄老师;联系电话:0373-3029163。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制方式进行管理,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人事档案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029163(学校人事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3-302944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新乡医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