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公告
为尽快充实市城管监察支队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市委编委会议精神,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拟从新乡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聘10名管理岗九级职员。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清正廉洁、遵规守纪;
(二)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四)年龄原则上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执法工作要求;
(六)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笔试及面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xin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431号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1128房间。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有效身份证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比例为2:1,降低后仍不满足比例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调整或核减相关情况将通过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xinxiang.gov.cn)公告。
3.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笔试的后果自负。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名额。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形不成竞争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直至取消。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市城管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市城管局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市城管局作出解聘意见。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城管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在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xinxiang.gov.cn)发布,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079005
监督电话:0373-3696586(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聘范围,改变选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选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