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招聘公告
为补齐伊春市邮政行业安全监管短板,拓展行业安全监管手段,提升行业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降低行业安全风险补充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市邮政业安全中心简介
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为市邮政管理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是贯彻邮政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邮政业安全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和维护工作,参与邮政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行业运行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管理及行业党建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
6.被聘任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3年5月31日-6月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考生须在2023年6月5日9:00-6月11日17:00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s://ycyzyaqzxzp.zhaopin.com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2、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于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
3、网上缴费
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伊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和报名网站的通知,按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三)面试前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伊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蓝底2寸近期证件照3张;
4.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份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进行加分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经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后,可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5.本次考试无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200分。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联考一套试卷,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 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邮政条例》等邮政行业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参照《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附件)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确认。具体现场审核确认时间请随时关注伊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网站通知,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伊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二)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均视为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面试资格确认后,如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经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缩减招聘人数或合并岗位;特殊情况,如仅有一人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环节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确定进入政审、体检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政审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在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8-6610011。
本方案由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伊春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