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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伊美公安分局补充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5-31 10:08:24


伊美公安分局补充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保证伊美公安分局正常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补充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补充11名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女性3名,男性8名(男性需参加值班巡逻)。本次招聘补充的临时聘用人员为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能,不配备警械武器。

二、补充条件

(一)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二)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遵守保密规定。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30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0日之前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退役士兵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六)限伊春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

伊美区政府后院东侧一楼人社档案室

(三)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需携带2022年伊美公安分局补充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簿原件、户口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1张。

4、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

5、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

6、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7、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

0458-3603055。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内容:政治思想理论、公安工作相关知识、公文写作。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由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面试:主要考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伊美公安分局负责。

(三)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占总成绩20%,由伊美公安分局负责。

男子组:

 

项目

标准35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3′4

摸高

≥2.65m

1000米

≤4′35

女子组:

项目

标准35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4′4

摸高

≥2.30m

800米

≤4′30

五、体检政审

(一)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结束后,伊美公安分局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政审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

(二)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伊美公安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包括本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管理和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伊美公安分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履行续聘手续。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报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人员月工资2600元/人(试用期6个月每月工资2200元/人)。

七、合同约定

试用期内,必须遵守伊美公安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保守工作秘密,完成工作任务。因违法违纪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一律解除聘用。

八、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8—3603055。

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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