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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2-02 11:47:20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七台河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七人社联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和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即1988年2月18日(含)至2006年2月18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考生为社会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th.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月23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邮箱:sfyrlzyk@163.com,咨询电话:0464-6163014。
 
  报名材料:提供《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另外,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使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加分政策的,提供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经市卫健委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另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稳步提高基层服务项目生期满后的就业质量,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知识;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公示后,工作人员与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确认,若考生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严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同时递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2倍,面试当天不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1)确认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经市卫健委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th.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个人诚信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体检
 
  体检由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4-6163014(工作日8:00—11:30;13:00—16:00)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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