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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 | 发布日期:2023-11-13 10:48:58


  2023年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负责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值班值守、应急训练演练、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2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8627。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电话:0452-2798715。
 
  3.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8号楼7楼715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
 
  4.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在职人员需由现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粘在报名表上);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7)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各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需提供退伍证。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人员,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补充公告;
 
  (3)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聘请相关专家出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上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轮抽签方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后取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办法,低于60份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2.笔试成绩高的;3.学历层次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单位。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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