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2023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克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中共克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克东县克东镇中心卫生院的通知》(克东编发〔2023〕15号),为满足克东镇中心卫生院用人需求,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克东县6家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克东县克东镇中心卫生院计划选调11人。具体岗位详见《克东县2023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必须是克东县6家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岗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日);
6.2021-202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等问题、参与邪教或非法宗教活动的;以及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聚众赌博、涉黄涉毒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新录用参加工作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工作不满一年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7.其它不适宜选调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地点设在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室,咨询电话: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2-4323283(工作时间拨打)。
(三)报考时需携带证明和材料
1.《克东县2023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需要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岗位的,要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蓝底证件照片2寸3张。
(四)缴费
现场查看报名材料,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11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在县人社局504室。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11月10日(星期五),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比例低于2:1的,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一同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场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如果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笔试成绩高的;2.面试成绩高的;3.学历层次高的。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察
由县人社部门、卫健部门联合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深入了解考核对象的德才素质、性格特点、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若如出现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选调
拟选调人员在克东县卫健局和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选调手续。
七、报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通过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
4.选调期间,公告、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县卫健局同时负责向6家乡镇卫生院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克东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克东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