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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1-05 17:11:43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落实“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进一步解决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负责我市中心城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齐齐哈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负责我市公路重点工程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公路考核工作和“四好农村路”创建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等工作。
(三)齐齐哈尔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市场运行监测、发展评估和信用评价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以及行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人,齐齐哈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人,齐齐哈尔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5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815536。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至1月18日17:00,报名网址:http://ksbm.qqhercw.gov.cn/login?a=qqhejtj2022,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操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成功后,可在2023年1月17日9:00至1月19日17:00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报考部门组织人事科联系(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1)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咨询电话:0452-5688857,15204526849
(2)齐齐哈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452-2712315,18904520604
(3)齐齐哈尔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452-2462311,18204653636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职人员需由现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市人社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非紧缺岗位的缩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不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相关专业目录.rar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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