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编外)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编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
二、招聘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具体详见《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编外)计划》(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
(六)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人员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至2022年11月21日9: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报名,登录http://fdy.qqhr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可在2022年11月1日11:00至2022年11月21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当前报名岗位,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研究方向)、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科、硕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3)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我校所招聘岗位,并且应聘成功同意协助办理人事手续的证明材料(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提供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原件(需盖章签字)(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编外)政审表》)。
3.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二)心理测试
考生面试前须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几点说明
1.聘用人员为合同制(编外)人员,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等职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zhaopin@qqhru.edu.cn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