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聘用制书记员01:4人(限男性)
2.聘用制书记员02:4人(限女性)
3.聘用制书记员03:1人(不限性别、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
4.聘用制讲解员04:1人(不限性别)
5.聘用制文员05:1人(不限性别)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各岗位具体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须达到打字技能测试合格标准;
(2)聘用制讲解员:应形象好、气质佳,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女性身高须在1.65米(含)以上,男性身高须在1.75米(含)以上;
(3)聘用制文员:应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0日8:30至2022年9月14日17:00。
(二)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pyzzp2022@163.com,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表》(Excel电子表格,命名示例:聘用制书记员01+考生姓名);
2.相关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扫描合成一份PDF文件(命名示例:聘用制书记员01+考生姓名)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6)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邮箱已设置自动回执,考生发送邮件后,如未收到电子邮件回执,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qqherzy.hljcourt.gov.cn)及微信公众号(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其他要求
1.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简历,应从高中起开始填写,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3.若发现考生在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坚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讲解员岗位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须加试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2.聘用制讲解员岗位:须加试现场即兴讲解(演讲);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二)笔试
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考察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须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qqherzy.hljcourt.gov.cn)及微信公众号(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递补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此次未被聘用的人员,我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成绩,适时按需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工资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人员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十、特别提示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452-2576415(限工作日)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聘任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