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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24人)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4-01 11:23:37


  根据工作需要,经讷河市人民政府批准,讷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2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讷河市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日期需为2025年4月1日前)。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热爱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警务工作,能够适应值班、值宿、加班、夜班及长时间出差执行勤务。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涉黄涉赌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携带书面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由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核,具有多个身份的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四、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9日8:30时至4月11日17:00时。

  报名地点为:讷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讷河市民安路74号,政务大厅南侧)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两份,2寸蓝底照片四张。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加分人员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领取地点:讷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讷河市民安路74号,政务大厅南侧)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以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主要内容,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公共科目20分。

  3.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降低比例要求。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生采取两次抽签的方式,现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退伍军人优先、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等顺序条件,依次优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八、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

  标准

  10米×4往返跑

  ≤13″4

  1000米跑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通过或放弃人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九、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执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政治考察不通过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讷河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六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讷河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讷河市现在编辅警工资执行、按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十二、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请随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通过网上发布。

  (二)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五)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实行回避制度,在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六)本公告由讷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452-3962034,监督举报电话:0452-3962035,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附件2: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31.0 KB)

附件: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13.1 KB)

附件:附件1.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xlsx (1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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