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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3-11 15:45:22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区中小学校班主任及优秀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单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其中,区属高中2人,区属中学16人,区属小学3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建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区属高中:第三十二中学;
 
  区属初中:第三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二十八中学、
 
  凤凰中学校中学部;
 
  区属小学:二马路小学、回民小学、师范附属小学、东
 
  路小学、逸夫小学、育红小学、全福小学、新江小学、民乐小学、凤凰中学校小学部、建设路小学。
 
  以上单位均隶属于建华区教育局,财政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育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7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7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和学位;
 
  6、具有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生出具大学新生录取名册;
 
  7、各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建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6、建华区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中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环节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ksbm.qqhercw.gov.cn/logina=jhjyj2024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09:00—3月20日17:00
 
  3、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佐证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生出具大学新生录取名册;
 
  (5)普通话等级证;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报考资格认定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只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7)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3月15日09:00—3月21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22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27日9:00至 3月2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2024年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基本素养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德与职业认知、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教育组织与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自主发展能力等。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
 
  08:30—10:00 《职业基本素养测试》
 
  10: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3、政策加分确认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进行现场加分确认。确认结果将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加分确认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加分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院内建华区教育局四楼417室。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职业基本素养测试(100分)》×50%+《综合应用能力(100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5、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答辩
 
  (1)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程理念、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
 
  (2)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答辩内容为职业认知、对教育教学的认识程度、解决教育教学常见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成绩:试讲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答辩成绩为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备课30分钟。
 
  4、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同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有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同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不服从选岗规则的视为自动放弃。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建华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3、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建华区外工作。
 
  九、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此公告由建华区教师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建华区教师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2-6162210
 
  纪检监督电话:0452-25623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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