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林口县就业、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4.本次招聘报名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报名人员毕业证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届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林口县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kou.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6:00
2.报名平台:春风人才网(http://lk2023rcz.ibaoming.net)
3.操作流程: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报名表、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春风人才网进行。
4.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5.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4日16: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具体退费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与《招聘计划表》中的要求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或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通知: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照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研究,可核减、取消部分招聘岗位计划,也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如核减或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将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通知,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不设开考比例的必须高于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否则不能进入面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上述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联考,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①政策性加分
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携带《政策性加分文件依据及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政策性加分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审查通过的加分人员名单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9月20日(含)。
②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通过春风人才网(http://lk2023rcz.ibaoming.net)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③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所在面试考场的实考考生面试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笔试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如高于5:1,以专业科目分数高者进入面试。
④现场资格确认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本人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要求应届生岗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未就业考生提供存档证明及未参保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⑤公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面试人员名单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潜在能力等。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核。如面试成绩仍并列,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进入考核环节。面试结束后,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及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走访及审核档案等方式对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与体检环节放弃或考核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环节分别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办理聘用、落编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转、遴选、考录等方式离开本单位,参加遴选、考录等需在报名之前解除聘用合同。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工作人员及考生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24
政策咨询电话:0453—3531998
监督举报电话:0453—3531368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政策性加分文件依据及提供材料清单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