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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安市政府网 | 发布日期:2022-10-27 17:27:36


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宁安市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满足我市消防发展规划及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

招录雇员制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招聘岗位为消防车辆驾驶员。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45周岁以内(197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件,有驾驶大车经验。

3、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5、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况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宁安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现场报名: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宁安市宁安镇利民村),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政审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四张、驾驶证、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咨询电话:0453-7821788,13845380119。

(三)考试

11月上旬,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驾驶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报考人员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驾驶能力测试:主要考核特种消防车辆驾驶技术(包括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等)。

(四)确定预选对象

根据驾驶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成绩相同的,现场抽取加试科目进行加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时间为11月中旬,组织预选聘用对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格检查合格的预选对象,组织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聘用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驾驶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七)结果公示

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宁安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1个月(含培训期),试用期结束后发放工资,工资为2900元/月,养老、医疗、失业及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入职即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入职即提供与在编消防员同等标准的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等表彰机会,政府专职制消防员表彰奖励纳入宁安市委、工会、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

五、其他要求

(一)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招聘要求报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二)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由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资格审核和招录考核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录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附件1: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2: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附件3:考生健康承诺书

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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