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牡丹江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社区缺额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着眼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海林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人,其中,海林镇社区13人,海林农场社区8人,山市农场社区6人。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招聘岗位及招聘职数 |
1 | 024001 | 13 | 海林镇 |
2 | 024002 | 8 | 海林农场 |
3 | 024003 | 6 | 山市农场 |
二、招聘要求
(一)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报请上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加分条件。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3分,有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5分,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10分,算入笔试成绩。由考生提供相应材料,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10分。
(三)人员递补。本次招聘总成绩在本届任期内有效,期间若因社区工作者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五)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六)根据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进行招聘,需具有海林市本地户籍(海林市行政区划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七)具备社区工作人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以往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在海林政府信息网(https://www.hailin.gov.cn)和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海林市前进街48号(原城乡社区工作局),联系电话:0453-5618506。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需考生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居民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本人页三页复印件2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份。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⑤有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需放宽年龄的要出具盖有所在社区及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⑥本人确认签字后的《海林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份及本人确认签字后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份。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2寸蓝底照片6张。⑧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考生需出具社会工作师证书纸质版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份或电子打印版2份。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本人签字承诺真实有效。⑨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六)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前发放,考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海林政府信息网(https://www.hailin.gov.cn)和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首先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相关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但是后续发现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依据招聘岗位当前环节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 、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拟于12月21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发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结束后,考生的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海林政府信息网(https://www.hailin.gov.cn)和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海林政府信息网(https://www.hailin.gov.cn)和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政审与体检环节。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海林政府信息网(https://www.hailin.gov.cn)和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公示3天。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有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
2.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组织政审
海林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通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所出现的空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在海林政府信息网(https://www.hailin.gov.cn)和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按当地社区工作者岗位兑现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职业资格津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在聘期之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如在工作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须提前6个月主动提出并完全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九、有关说明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海林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351730521
招聘监督电话:0453-7330810
附件1:海林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
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