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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急需医务人员引进47人公告

文章来源:桦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0-18 10:20:47


桦川县2023年急需医务人员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人才资源的供给,提高医疗服务质效,保障医疗服务连续性,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扩增医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2〕140号)文件精神,经桦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医务人员。

  二、引进职位

  本次计划拟引进急需医务人员47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桦川县2023年急需医务人员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专科、本科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普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2022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6.具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在《2023QS世界大学排名》名单范围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桦川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桦川组工”“桦川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春风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8时30分—2023年11月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1)登录报名网https://hcws2023.ibaoming.net/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白色背景)。

  (2)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按要求上报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2)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4)报考人员须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

  (7)报考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报考人员已取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9)报考人员手签《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保管,后续现场资格确认时备查。

  3.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填写正确联系方式及备用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急需医务人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通过“取消岗位”“削减名额”“差额调剂”等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引进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引进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一次。

  4.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总分5分,分值计入总成绩。从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层次、政治面貌、专业与岗位匹配度等四个方面核定加分。

  (1)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加1分。

  (2)学历层次。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加2分;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加1分。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

  (4)专业与岗位匹配度。“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全部相符的加1分。具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本科毕业高校须在《2023QS世界大学排名》名单范围内)参照执行。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历评价与资格确认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资历评价结果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本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对应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引进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报名人数少于等于30人的同一岗位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岗位,由急需医务人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商议,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名额”“差额调剂”“降低开考比例”等办法进行处理。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引进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引进岗位参加考试,只能改报一次。面试前,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面试工作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实施、问题解决、语言表达及专业水平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对于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3.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资历评价分值,总分105分。

  只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资历评价分值,总分105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历评价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层次、政治面貌、专业与岗位匹配度顺序顺次核定;只参加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资历评价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层次、政治面貌、专业与岗位匹配度顺序顺次核定。

  (四)考察与体检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同时对考察对象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五)公示及办理引用手续

  通过体检、考察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编委办公会会议研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办理落编等手续。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5年(含试用期),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服务期内,引进人才需服从岗位调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三)补贴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域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县域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6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800元生活津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护理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县域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500元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正式签约引用后按月发放3年。

  (四)职称待遇。引进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请各位考生时刻关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桦川组工”“桦川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春风人才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和提示,按要求做好报考和考试准备。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桦川县2023年急需医务人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42

  考务咨询电话:0454-3838288

  0454-3823260

  附件: 1:桦川县2023年急需医务人员引进计划表.xls 

                       2: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桦川县2023年急需医务人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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