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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北安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6-15 16:51:31


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工作职责
专职消防员5人。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制度。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任务。

二、招聘专职消防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二)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25-35周岁,消防退役士兵或从事过消防员工作的优先录取。(四)具有北安市户籍(本人、父母一方或配偶为北安市户籍均可)。(五)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刑事犯罪的,包括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和取保候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的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同时填写《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一式二份。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0日报名地点:北安市铁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财务室咨询电话:1824567800715945268505(二)体能及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具体内容、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三)政审由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采取调查走访及公安部门核查的方式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四)体检体检标准:专职消防员除视力要求双眼裸视分别不低于4.6以外,其余参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五)综合评定政审、体检均合格者,按照体能及岗位适应性考核得分排名,择优录取。

四、用工性质和相关待遇

(一)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劳务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用。(二)招聘录取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险费用分别由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录用人员按规定比例承担。(三)被录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被装,享受同等住宿与伙食标准,工作实行上二休一制。

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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