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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鹤岗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7-19 17:29:44


鹤岗市2021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鹤岗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将“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要求落实落靠,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拟提供6个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岗位面向市内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项招录,每个区1个名额,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适当缩减或合并该岗位的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结构一般应为45(含)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为招考职位所在区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年,并在社区连续任职满4年(含正副职累计);

(7)2019年和2020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低保、救助等问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30日8:30—17:00,经所在区委组织部推荐,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填报《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所在区委组织部提供应聘人员任职履历、2019年和2020年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受奖惩情况证明材料2份,同时,提供负面情形审查报告2份(需加盖本区委组织部章)。通过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缩减或合并该岗位的招聘。

2、符合政策性加分项目现场确认(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由所在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及本人,携带相关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奖状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如下:

(1)以任职本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为基准,任职党组织书记年限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5分。

(2)在社区任职期间,本人获得市级荣誉加1分,省级荣誉加3分,国家级荣誉加5分。所得荣誉须为近五年党委、政府或同级别党委政府部门授予个人的荣誉,最高得10分。

(3)在本社区任职党组织书记期间,社区获得市级荣誉加1分,省级荣誉加2分,国家级荣誉加3分。所得荣誉须为近五年党委、政府或同级别党委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同级荣誉不重复计算,最高得3分。

(4)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所有曾获得的荣誉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当日。

3、领取笔试准考证

2021年8月9日9:00至8月13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所在区委组织部负责到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取本区考生笔试准考证。

4、笔试

笔试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5、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履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3道试题,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考生时刻关注鹤岗市政府官网发布的具体通知。

7、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面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管理培养

市委组织部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县(区)委组织部要对聘用人员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重点管理和跟踪培养,聘用人员在原社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社区工作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拔使用。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因个人原因干不满一届的,经所在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取消事业编制身份。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68---3350085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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