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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鹤岗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文章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12-01 14:01:30


鹤岗市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政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2年鹤岗市教育系统计划面向校园招聘150名专任教师(具体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申报学科岗位相关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二级目录为准)和学科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组织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早8:30至2021年12月20日晚17:00。

2.报名方式:请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报名。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2年鹤岗市教育系统面向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中需有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合格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扫码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如未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参加进入高校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变造学历、身份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成功3天后,请按照扫码提示信息查询反馈和审查结果。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扫码加入企业微信群;待审核与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5.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鹤岗市教育局拟于12月末进入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开展现场招聘。

6.现场报名方式: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考生直接在报名考点参加考试。已完成网络报名且审核合格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到以上四所现场报名高校现场参加应聘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现场通知。

如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进入以上4所高校现场报名和考试,鹤岗市教育局将组织网络报名考生进行网络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报名考生自行准备一节说课内容。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现场采取答辩加试,考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和不能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已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需进行身体检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生进行选岗,选岗顺序由考生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并在“中国·鹤岗”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五、待遇

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扫码、查看群通知和登录“中国鹤岗”政府官网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68-3126031

附件1:鹤岗市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计划.xls

附件2:鹤岗市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鹤岗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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