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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文章来源:宾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9-15 10:45:37


2023年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统一考试,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30人,均为男性。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nabx.gov.cn

2.报名网站:  

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541

报名后的各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具体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4.2023年9月14日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均为宾县行政区划内所属乡镇、社区;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1993年9月14日至2005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从事辅警工作,工作期内离职、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8:00时至9月27日17:00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rcyj.com/d/file/bigpic/pp3.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的比列,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

(二)网上报名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00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具体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每科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成绩。

七、现场资格确认

(一)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的环节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二)考生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携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入伍登记表和退役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等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宾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5的比例。若达不到1:1.5的比例,经宾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比例。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十、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名称:1、立定跳远;2、4*10米往返跑;3、1000米跑。及格标准参考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三)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体能测评结束两天后,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十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执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工资制度执行,由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现行辅警标准执行,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咨询方式: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51-57914962。

2.监督电话:0451-57907428。

3.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18610501510。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宾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宾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宾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岗位
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
对象
招聘
人数
性别 招 聘 条 件 备注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一级
目录
二级
目录
专业
2023001 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不限 20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不限 1、限公告发布当日宾县行政区划内户籍;
2、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023002 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退役士兵 10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不限 1、限公告发布当日宾县行政区划内户籍;
2、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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